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证补办(换发)办法
一、学生证补办、换发条件
1. 学生证丢失或损坏后,可申请补办和换发学生证;
2. 学生学籍异动,应持学校的学籍异动函,可申请换发学生证;
3. 家庭居住地发生变化,乘车区间也随之变化时,持家庭搬迁转入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及本人申请,可换发学生证。
二、办理程序
1. 学生证丢失,学生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告,填写《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证补办(换发)申请表》(附后);
2. 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签字,同时加盖学院公章;
3. 学生本人持学院审核后的申请表、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到大学生服务中心办理登记、审核;
4. 需换发学生证的学生,持原学生证、申请表和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到大学生服务中心办理登记、审核;
5. 经中心审核合格后,填写新证。
三、办理时间(周六、周日除外)
1. 每月1日-20日办理登记、审核;
2. 每月21日-25日统一到校办验印;
3. 每月26日-30日学生携带本人校园卡领取补办、换发的学生证。
四、办理地点
大学生服务中心
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证补办(换发)申请表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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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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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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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 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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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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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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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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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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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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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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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 家 庭
住 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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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车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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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 办 ( 换 发 ) 原 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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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员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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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字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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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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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: (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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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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